平庸之罪:关于耶路撒冷审判的讨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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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是百度百科【啊啊尤帅刚说呢】的资料:斯坦福监狱实验。我认为监狱里假扮的狱卒和艾希曼有一定共同之处。
董明欣DMX- 帖子数 : 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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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娜·阿伦特接着说:
问题的关键、极权体制的可恶恰恰在于极权体制不允许人们有自己的思想,它会以宣传、欺骗、谎言、利诱、威胁、关押、暴力、杀戮、强制洗脑等各种手段,剥夺人们独立思考自由思想的权利,强制人们只相信体制奉行的唯一正确的某种思想。这就使得在极权体制下,即便是心地善良品质纯洁安分守己的普通人,也很容易成为艾希曼一样的做出“平庸的恶”的恶人。人人作恶,人人都得作恶,不作恶便很难生存,好人难当,好事难做,是极权社会的真实写照。
所以,从根本上说,“平庸的恶”产生的根源是极权体制,只要存在极权体制,就一定存在“平庸的恶”。而当“平庸的恶”大肆泛滥之时,势必是极权体制下的社会和环境已经病入膏肓、不可救药的临终之时。“平庸的恶”,这个极权体制产生的毒瘤,最终也会要了这个罪恶体制的命。
问题的关键、极权体制的可恶恰恰在于极权体制不允许人们有自己的思想,它会以宣传、欺骗、谎言、利诱、威胁、关押、暴力、杀戮、强制洗脑等各种手段,剥夺人们独立思考自由思想的权利,强制人们只相信体制奉行的唯一正确的某种思想。这就使得在极权体制下,即便是心地善良品质纯洁安分守己的普通人,也很容易成为艾希曼一样的做出“平庸的恶”的恶人。人人作恶,人人都得作恶,不作恶便很难生存,好人难当,好事难做,是极权社会的真实写照。
所以,从根本上说,“平庸的恶”产生的根源是极权体制,只要存在极权体制,就一定存在“平庸的恶”。而当“平庸的恶”大肆泛滥之时,势必是极权体制下的社会和环境已经病入膏肓、不可救药的临终之时。“平庸的恶”,这个极权体制产生的毒瘤,最终也会要了这个罪恶体制的命。
尤炜- 帖子数 : 2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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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希曼作为一名军人,他的天职就是服从,如果懈怠了,一旦被发现就是死刑
可是艾希曼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,服从便是违背了良知,不服从的后果更是可想而知,在这艰难的选择中,性命和良知的抉择,更何况他本来就憎恨犹太人,这一点可以被希特勒利用,而且就算没有艾希曼,也有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个艾希曼,等等。这就使艾希曼会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服从,因为个人的憎恨和上级的命令,于公于私,他都会服从
而且他生前的一句话是为杀了500万犹太人而满足,而不是为杀了500万人而满足,说明了他本身就是一个憎恨犹太人的人,这也正是上一段的证据。
可是艾希曼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,服从便是违背了良知,不服从的后果更是可想而知,在这艰难的选择中,性命和良知的抉择,更何况他本来就憎恨犹太人,这一点可以被希特勒利用,而且就算没有艾希曼,也有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个艾希曼,等等。这就使艾希曼会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服从,因为个人的憎恨和上级的命令,于公于私,他都会服从
而且他生前的一句话是为杀了500万犹太人而满足,而不是为杀了500万人而满足,说明了他本身就是一个憎恨犹太人的人,这也正是上一段的证据。
s235赵新迪- 帖子数 :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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蚕蚕说得没错啊。法律上的确有法不责众的。但是法不责众是建立在大家的利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的,而反观纳粹,,明显是损失了集体利益的,如果只是惩罚几个主犯,那样说,“大波轰”型的犯罪岂不是不可制止啦?李文心 写道:法律上好像有一个“法不责众,主谋难逃”。就是说惩罚几个重要罪犯就可以了吧
马溢- 帖子数 : 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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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:“我们全都有责任,对不义行为,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?”雅斯贝尔斯从哲学的角度对每一个人发出了质问,意即在一场民族性的黑暗面前,光审判几个艾希曼是不够的,只有每个人都完成一次内心的审判之后,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,因为在那场劫难里,许多人都用赞成或沉默投了纳粹一票。真正该悲哀的是,事实往往与之相反,多数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从记忆中抹去,以推卸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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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易明yym- 帖子数 : 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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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同意
我不同意。为什么不责众?有罪就就该责。看我的回复,五十步和百步有什么区别?!马溢 写道:蚕蚕说得没错啊。法律上的确有法不责众的。但是法不责众是建立在大家的利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的,而反观纳粹,,明显是损失了集体利益的,如果只是惩罚几个主犯,那样说,“大波轰”型的犯罪岂不是不可制止啦?李文心 写道:法律上好像有一个“法不责众,主谋难逃”。就是说惩罚几个重要罪犯就可以了吧
董明欣DMX- 帖子数 : 85
注册日期 : 13-10-25
年龄 : 23
那就更该杀了
因为其中夹杂有私怨。s235赵新迪 写道:艾希曼作为一名军人,他的天职就是服从,如果懈怠了,一旦被发现就是死刑
可是艾希曼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,服从便是违背了良知,不服从的后果更是可想而知,在这艰难的选择中,性命和良知的抉择,更何况他本来就憎恨犹太人,这一点可以被希特勒利用,而且就算没有艾希曼,也有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个艾希曼,等等。这就使艾希曼会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服从,因为个人的憎恨和上级的命令,于公于私,他都会服从
而且他生前的一句话是为杀了500万犹太人而满足,而不是为杀了500万人而满足,说明了他本身就是一个憎恨犹太人的人,这也正是上一段的证据。
尤炜- 帖子数 : 290
注册日期 : 13-10-26
年龄 : 47
赞同
把“纳粹”换成“文革”,仍然成立。杨易明yym 写道:“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:“我们全都有责任,对不义行为,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?”雅斯贝尔斯从哲学的角度对每一个人发出了质问,意即在一场民族性的黑暗面前,光审判几个艾希曼是不够的,只有每个人都完成一次内心的审判之后,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,因为在那场劫难里,许多人都用赞成或沉默投了纳粹一票。真正该悲哀的是,事实往往与之相反,多数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从记忆中抹去,以推卸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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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炜- 帖子数 : 290
注册日期 : 13-10-26
年龄 : 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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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又扯到了人性了。唐行方 写道:回复DMX:
我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。人们对于折磨他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快感。
杨易明yym- 帖子数 : 96
注册日期 : 13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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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董别激动,我们说明了啊,的确,有罪确实该责,前提条件是利众。若是利众后犯错。法律上是可以不责众的。董明欣DMX 写道:我不同意。为什么不责众?有罪就就该责。看我的回复,五十步和百步有什么区别?!马溢 写道:蚕蚕说得没错啊。法律上的确有法不责众的。但是法不责众是建立在大家的利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的,而反观纳粹,,明显是损失了集体利益的,如果只是惩罚几个主犯,那样说,“大波轰”型的犯罪岂不是不可制止啦?李文心 写道:法律上好像有一个“法不责众,主谋难逃”。就是说惩罚几个重要罪犯就可以了吧
马溢- 帖子数 : 20
注册日期 : 13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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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他也因该有自己思考的能力啊,看到这么多人死去,总会觉得不忍吧。况且纳粹中的确有帮助犹太人的好人CRQ(小炭毛) 写道: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,没有谁告诉他们这是错,那是对,在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下,这就是对
关雨欣- 帖子数 : 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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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: 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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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不怕死的人毕竟少杨易明yym 写道:“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:“我们全都有责任,对不义行为,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?”雅斯贝尔斯从哲学的角度对每一个人发出了质问,意即在一场民族性的黑暗面前,光审判几个艾希曼是不够的,只有每个人都完成一次内心的审判之后,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,因为在那场劫难里,许多人都用赞成或沉默投了纳粹一票。真正该悲哀的是,事实往往与之相反,多数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从记忆中抹去,以推卸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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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行方- 帖子数 : 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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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
一步错,步步错。很多酿成大错的人最终醒过的时候都很懊悔,都不知自己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事,但随着事态发展那些是事实,
就像温水煮青蛙
一步错,步步错。很多酿成大错的人最终醒过的时候都很懊悔,都不知自己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事,但随着事态发展那些是事实,
就像温水煮青蛙
CRQ(小炭毛)- 帖子数 : 28
注册日期 : 13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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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责众只是一种象征。关在监狱里受酷刑,我们的党员都坚持下来了,为什么,因为他们坚信自己。所以仅仅靠法律惩罚是不够的。
自己内心对自己的批判、惩罚,比起呆在监狱里,要可怕得多,也更加有效。
自己内心对自己的批判、惩罚,比起呆在监狱里,要可怕得多,也更加有效。
王琮润- 帖子数 : 108
注册日期 : 13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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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我又仔细看了一下法学讲义,法不责众是要看事件造成的后果的。如果从犯太多、太杂,事件的后果又不算非常恶劣,就只抓主谋。但屠杀大概就不能这样了。董明欣DMX 写道:我不同意。为什么不责众?有罪就就该责。看我的回复,五十步和百步有什么区别?!马溢 写道:蚕蚕说得没错啊。法律上的确有法不责众的。但是法不责众是建立在大家的利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的,而反观纳粹,,明显是损失了集体利益的,如果只是惩罚几个主犯,那样说,“大波轰”型的犯罪岂不是不可制止啦?李文心 写道:法律上好像有一个“法不责众,主谋难逃”。就是说惩罚几个重要罪犯就可以了吧
李文心- 帖子数 : 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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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如果都杀了,那不就变成另一种纳粹了?董明欣DMX 写道:我不同意。为什么不责众?有罪就就该责。看我的回复,五十步和百步有什么区别?!马溢 写道:蚕蚕说得没错啊。法律上的确有法不责众的。但是法不责众是建立在大家的利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的,而反观纳粹,,明显是损失了集体利益的,如果只是惩罚几个主犯,那样说,“大波轰”型的犯罪岂不是不可制止啦?李文心 写道:法律上好像有一个“法不责众,主谋难逃”。就是说惩罚几个重要罪犯就可以了吧
关雨欣- 帖子数 : 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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